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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交易杠杆 股市必读:聚光科技(300203)5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26.17万元,占总成交额10.47%

发布日期:2025-05-29 21:50    点击次数:119

黄金交易杠杆 股市必读:聚光科技(300203)5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26.17万元,占总成交额10.47%

截至2025年5月15日收盘黄金交易杠杆,聚光科技(300203)报收于19.96元,下跌3.81%,换手率4.04%,成交量18.13万手,成交额3.65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和游资资金分别净流出3826.17万元和960.37万元,而散户资金净流入4786.54万元。公司公告汇总: 聚光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将以现有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3日。交易信息汇总

5月15日,聚光科技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826.17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0.47%;游资资金净流出960.37万元,占总成交额的2.63%;散户资金则呈现净流入状态,金额为4786.54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3.1%。

公司公告汇总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在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487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12184400元(含税)。- 此次权益分派不涉及送股或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扣税情况: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咨询机构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咨询的联系人是田昆仑和王春伟,联系电话为0571-85012176,传真电话为0571-85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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